藜麦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区,是印加土著居民的主要传统食物,有5000-7000多年的食用和种植历史,由于其具有独特的丰富、全面的营养价值。其养育了印加民族,古代印加人称之为“粮食之母”。那里虽有安第斯山雪水滋润,但降雨量偏少,因而附近地区盐碱度比较高(有名的当数玻利维亚的高山盐湖“天空之境”了),野蛮生长的藜麦,想来也是有一番能耐的。
5000-7000多年前,美洲原住民就已经驯化了藜麦。Quinoa一词就来源于古老的克丘亚语(Quechua)。在智利和秘鲁的许多考古遗址中,都发现了它的踪迹,大多来自的的喀喀湖周边的不同种系,各地都有培育的不同栽培种,多样性很高。
到印加帝国时期,藜麦香米已经成为当地非常重要的主食。印加的传统烹饪文化中,对藜麦的用法也有许多讲究。用于做汤的“Chullpi”、烘烤用的“Pasankalla”、制作面粉的“Coytos”,还有耐盐碱、耐寒的、耐高湿的不同种。
除了作为主食和药用植物,为当地人提供重要的蛋白质和氨基酸来源,藜麦在本土的宗教信仰中也有十分显著的地位。印加人把藜麦香米称作chisaya mama,意为“五谷之母”,在宗教祭祀中也有非常高的存在感。
在印加文明兴盛时期,藜麦已经成为古印加民族的主要食物之一,在4000米以上空气稀薄的山区,食用藜麦的信使能连续24小时接力传递150英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古印加军队的战斗粮食是藜麦和油脂裹成的藜麦丸,战士们靠它铸就了强盛的印加黄金帝国。从古至今藜麦还被用于治病,治疗疼痛、炎症、以及骨折等内伤,如今当地的一些田径运动员还在使用一种与藜麦有关的古老方法来提高它们的运动成绩。藜麦不仅为古印加人民提供营养,而且是他们的精神食粮,被称为“粮食之母”,是祭奠太阳神及举行各种大型活动必备的贡品,每年的种植季节都是由在位的帝王用金铲播下D1粒种子。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南美洲后,为了从精神上统治印加民族,实行了禁止种植藜麦的制度,对于违反者最重可实行死刑,尽管如此,藜麦还是在边远山区延续种植至今。当地土著一直保持着以藜麦为主食的习俗,藜麦是他们生活的重要部分,他们喜欢骄傲的赞扬藜麦:“我们从不得病,因为我们吃祖先传下来的藜麦”。
直到1980年代,NASA(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在寻找适合人类执行长期性太空任务的闭合生态生命支持系统(CELSS)粮食作物时,神秘的藜麦在安第斯山脉被“重新发现”,NASA对藜麦做了细致全面的研究,发现其具有极高而且全面的营养价值,在植物和动物王国里几乎无与匹敌,蛋白质、矿物质、氨基酸、纤维素、维生素等微量元素含量都高于普通的食物,与人类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需求完美匹配,对长期在太空中飞行的宇航员来说不仅仅是健康食品,更是安全的食物。NASA将藜麦列为人类未来移民外太空空间的理想“太空粮食”。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研究认为藜麦是唯一一种单体植物即可满足人体基本营养需求的食物,正式推荐藜麦为最适宜人类的完美“全营养食品”,列为全球10大健康营养食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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